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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2/2006

    起舞

    歌舞升平,霓裳飘飞。我随风起舞,跳跃在梦想的舞台。
    我从小便是属于那最古灵精怪的人群——侏儒。没有人知道我们的祖先来自哪里,我们只是每日安详的生活在丹莫罗的皑皑白雪之下,享受着和蔼的矮人大叔每天从铁炉堡捎来的新鲜奶酪,以及雷酒酿制厂出产的上等美酒。生活简单、充实而快乐。只是偶尔自己能听老人们说起发生在诺莫瑞根的往事,那些高科技的设备曾经是侏儒最高智慧的结晶;以及先辈们顽强抵抗穴居人入侵的故事,那一个个英勇的战士、术士、盗贼、法师,成为我们崇拜的对象。后来我们长大了。妈妈说,我该出去旅行,拓展自己的见识,提升自己的实力。于是我背上行囊,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家。
    外面的世界好精彩。我第一次亲眼见到了人类和精灵。从前只是在老人们的故事中才能听到关于精灵和人类的事情,而身边的人们,无一不是与自己身材相差无几的矮人、侏儒。第一次知道原来人可以长那么高!(当然后来在荆棘谷见到的那具是我身高5倍的骨骼也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暴风城的风景是久居铁炉堡的人所无法想象的。那一弄弄的街道小巷,一块块的花园绿地,没有一处不显示出人类建筑艺术的卓越超群。当然,矮人挖洞的本事是世界一流的,但他们装修的本领也太让人不敢恭维了;而且他们用来挖洞的工具竟然也是我们侏儒的智慧结晶...可见矮人们的智商与我们真的不在一个档次。当后来得知,当年的大建筑师范克里夫最终蜕变成江洋大盗时(其实真正的原因谁都知道),着实感到惋惜,本来还盘算着哪一天,等我做了侏儒的女王,一定要让他来设计重建诺莫瑞根呢...
    作为凝聚着暗黑能量的可爱侏儒小术士,我从小就懂得只有发挥自己的暗黑能量才有可能取得一切胜利。但是我生来就是招人喜欢的小侏儒,在卡拉诺斯的时候就有一大堆小屁孩跟在我后面,要我做他们的新娘。在人类的王国里,每一个路过的行人总会对我细细的端详一番,然后被我的美丽所倾倒。然后他们总喜欢伏下身来,拍拍我的头,赞叹一番:“这个小朋友好漂亮!”唉,愚蠢的人类,他们不懂得精致才是真正的美。
    后来碰见了小雪。那是一个很阳光很美丽的人类女孩。我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很美。每次与她一起旅行,行人总是喜欢盯着她,而不是我,还特别喜欢对她吹口哨...虽然会因此有点小小的嫉妒,但我依然喜欢与她一块旅行,因为她喜欢牵着我的手,就像妈妈一样。我喜欢那样的温馨,也喜欢她的微笑以及说不完的笑话。
    导师说,我们需要一个更加厉害的宠物来增强我们的战斗力,于是我与小雪结伴来到部落的领地寻找一个指引者。那段旅途充满了坎坷与危险。许多次都是有一只很强大的怪物紧紧地追随我们,若不是我们腿脚灵活、头脑机智,恐怕早已身首异处...当我们最终胜利地完成任务时,我们都开心的笑了,灿烂得像天上的彩虹。成长的道路漫长而艰辛。荆棘谷那片茂密的丛林洒满了我成长的汗水与泪水。每次被部落欺负总是一个人默默地哭泣。我虽然身为充满了暗黑能量的术士,然而心灵却没有被黑暗吞噬。我热爱自然之母,从大地上生长出的花花草草中寻找有价值的材料加以利用,运用公式制造成强有力的药剂,服务于我和我的队友。我也深深的爱着每一个朋友,喜欢与他们的每一次旅行、每一次探险。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许多成了一辈子的伙伴。比如小雪、曼曼、美丽,这些都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姐妹。还有小虎,与我一起在荒芜的凄凉之地完成一个个任务,并且与部落一同跳舞的小贼。天使,一个胆小的人类女孩,作为法师的她却一直不敢直面部落,我一直鼓励她,面对部落的威胁要勇敢地迎击,否则就会失去胜利的机会。还有一个叫做火枪的矮人猎人,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的踪影了。大丁与小丁,一对快乐的侏儒兄弟,大丁是术士,小丁是法师,总是开开心心地在燃烧平原杀怪赚钱。听说他们很有钱...熊熊,一个平时很少说话的人类术士,总是穿着一身素素的骨堆长袍,可是前不久他穿上了公会第一件复仇长袍...羡慕中。还有小钟,一个也很漂亮的人类女孩,术士,带着我完成了恐惧战马的任务。记得那一天,我与她一起骑着刚刚获得的战马在铁炉堡的银行门口快活的跳了好久。
    生活是美好的。我不喜欢像工作似的Raid,而更喜欢一个人到处旅行。我体验着作为术士的骄傲,即使是部落的勇士见到我也要敬重我三分。我曾经深入时光之穴,探寻时光的秘密与宇宙的神奇;曾经穿越丹莫罗的皑皑白雪,站在铁炉堡的大门之上,纵身跃下,享受飞翔的快感;曾经站在塞拉摩岛杂货店的房顶,看着屋檐下的人来人往,感觉居高临下的骄傲。吉安娜悄悄地告诉我她与萨尔的故事(阿尔萨斯喷血而死);泰兰德向我倾诉她对玛法里奥的思念;拉瑞安国王向我描绘他对人类王国的规划;铜须国王日夜关切他心爱的女儿,托我去帮忙解救(他女儿爱上了他的敌人索瑞森大帝,跟他跑了...)。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无忧无虑,心情舒畅。
    当经过了无数次的失败之后,我们终于战胜了黑石塔的主人,黑石之王——奈法利安。当奈法利安因为我们的强大而最终倒下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欢呼雀跃,我激动得甚至要哭出声来。最后的胜利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为此努力奋斗过的人。
    我们狂欢。
    歌舞升平,霓裳飘飞。我随风起舞,跳跃在梦想的舞台。
    6/27/2006

    雪 风

    好冷。
    我挣扎着坐起来。好沉,身上有什么东西压着,原来不过是另一具尸体。周围一片死寂,只有远处传来的隐约的杀声还显示着这里曾经是沸腾的战场。
    曾经的战士们错乱的躺着,无所谓种族,无所谓性别。这时,一切只尸体,只是那些曾经的荣耀。
    起身。很庆幸自己依然还活着,虽然身上的伤痕依然疼痛无比,但至少自己还活着。拿出随身的绷带,简单的包扎了伤口,然后开始无意识的搜寻可能的幸存者,无论联盟或是部落。
    我尊重我的敌人,所以在他们承受痛苦的时候,我会很慷慨的帮他们结束一切。
    一切似乎是徒劳。鲜血染红的土地上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只有远处的烽火依然连天,扶摇直上,直冲天际。
    “救救我...”
    一个幸存的人类女孩。
    我蹒跚向前,来到女孩那里。鲜血染红了她的长袍,也染红了她俊秀的脸,婀娜的身姿此刻正浸在一汪血泊中。
    背起她的时候,突然有了一种重任在肩的感觉。我知道自己并不是救世主,但我不会如此轻易地放弃这名战友。
    奥特兰克的雪道冰冷凄凉,在没有任何地方的雪会让人感到如此刺骨的冷。风与雪刀一般拍打着我的脸,让我受尽种种磨难。
    要坚强,我对自己说。突然眼前出现家乡美丽的明镜湖,那清澈的湖水始终让人感到无比的宁静。忽然感到一阵悲凉,或许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也许自己可以在静谧的艾尔文森林建一座小屋,与自己心爱的人安静地度过余生。也许可以做一个快乐的农夫,整日辛勤的劳作,享受丰收的喜悦。可是我选择了作战。我不后悔,纵然有再多的困难,即使自己将为此献身,也会为曾经是一名光荣的联盟士兵而自豪,为曾经保护自己的同胞手足而感到光荣,为曾经受到圣光的庇护而骄傲。
    眼前的路似乎总也走不完。身上的重量似乎越来越沉,步子也越来越蹒跚,每走一步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已经能够感觉到脖子上粘稠的液体,她的血一定已经将我的法袍染红。
    好累,真的好累,或许自己可以歇一会儿。不,这样会把她害死的。或许我该把她放下,这样也会给自己留下生的希望。不,我是拥有信仰的联盟士兵,决不能这样轻易的弃自己的战友于不顾。
    可是真的好累。
    呼哧呼哧呼哧
    她的手搭在我的脖子上,冰冷。
    “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再有一点就到营地了...那里的医生会帮助你...”
    步子越来越沉。身上的伤口开始作痛,让每一步都显得那么艰难。好想能够好好休息,好想这一切能够早点结束,结束这早已令人厌倦的战争。
    想家,想念家乡的一切,每一个熟悉的面孔,每一棵熟悉的花花草草。想念在止水湖上的那个暑假,湖畔镇旅店的老板总是那么可爱。想念在东谷伐木场的度假,那座二层的洋楼里有我美好的回忆。
    然而一切都是梦幻,现在的一切只是冰、雪与风以及无尽的寒冷。
    呼哧呼哧呼哧
    她的手渐渐的松开,呻吟也渐渐停止。好怕。虽然已经麻木了死亡,但是不愿如此面对一个生命的陨落。
    “坚持住...再过一会儿就到了...”
    感到一阵绝望,好想能够快点结束这一切。已经无法忍受这种绝望。
    枪声飘过。身体一下变得好轻,所有重担此刻都烟消云散。
    好冷,冻彻心骨的冷。
    突然感到一种解脱,终于可以摆脱这无尽的战争。
    或许这才是自己一直追求的境界,那种虚无,那种超脱。

    风 雪

    风,雪。
    奥特兰克山谷的皑皑白雪将夜晚的天空照得雪亮。前方碉堡杀声震天,联盟与部落的部队短兵相接。隐约可以听到双方将士受伤倒地呻吟的声音,然而更多的还是叫喊声,以及魔法部队吟诵咒文的声音。无人能够解释这场战争,双方只为自己的荣誉而战,至于最初始的缘由,他们并不了解,也并不关心。他们的职责只是作战。
    寒风卷起雪道旁的白雪,覆盖了前人走出的印迹。
    远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与喘息声。
    呼哧呼哧呼哧
    一个人类正沿着被积雪覆盖的雪道蹒跚的行进。他的背上背着另一个人类女孩,只是此刻,原本清秀的脸庞早已布满伤痕,血迹斑斑。男人的法袍也被女孩的血染红,显得那么刺眼。“坚持...一定要坚持住...”男人默默地念着,“再走一点就到营地了...那里的医生会帮你...”
    女孩渐渐停止了呻吟,空气中只剩下男人的喘息声在飘荡。
    呼哧呼哧呼哧
    “坚持住...再有一会儿就到了...一定要坚持住...”
    呼哧呼哧呼哧
    砰!
    一切重又恢复了寂静。
    一个巨魔猎人缓缓地从路边的树后走出,脸上挂着得意的笑。
    风卷残雪。静静的奥特兰克雪道,只留下两座凄凉的坟茔。
    2/6/2006

    荆棘谷的长夜——一封未寄出的信

    以下是在荆棘谷阵亡士兵ENYA·SONG OF SHADOW(属暗精灵族裔)衬衣中发现的一封信,许多地方已经被血液染得模糊不清。
      ——暴风城第七军情处书记官卢恩·西夫罗德
      全信如下:
      ====================================================================================
      妈妈:
      现在我正坐在荆棘谷反抗军营地的篝火旁给您写信,柔和的月光撒在谷地的林中与山涧,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家园。泰达西尔的夜晚也应是如此地美妙吧?现在每晚我总是对着熊熊燃烧的篝火发呆,火焰的跳动在周围所有人的脸上投下奇怪的阴影。当同伴们喝酒谈笑的声音渐渐低下去,整个谷地显示出一种特殊的幽静时,我就无比思念起当我还是少女的时候在泰达西尔的日子,我怀念达纳苏斯城中波光粼粼的河水,怀念河上精致的木桥,那些哨兵们优雅而威严地在桥廊般的小径上巡视,月亮泉在一旁静静地微笑;我还怀念着林间的小鹿和野兔,甚至怀念起燃烧军团入侵前——在泰达西尔还未被污染的时候,那些灿烂的阳光与班驳其间的树影……
      妈妈,写到这我都想哭了,您知道,我本来就不象其他人那样坚强。我离开家已经有3年了,直到现在我还无法理解自己离家时的坚定与决绝。我记得那天我跟在一大帮冒险者同伴后面等去奥伯丁的渡轮,我努力不回头看码头上你们的身影,我努力地努力地装出无所谓的样子与同伴说着并不好笑的笑话,我不敢停止说笑因为我知道一旦停止我的眼泪就会顺着脸颊流下来,而一个冒险者是不能随便哭泣的,一个精灵盗贼更是要保持自己脆弱的高贵。
      是的,我离开家已经有三年了,这三年来我成长了不少,您瞧,我取得了刺客工会的认同,揭穿了兄弟会在暴风城里的阴谋,如今暴风城平民们象尊重那些主教一样尊重我们;我还能在用剑旋下敌手头颅,鲜血刹那溅在脸上时连眼睛也不会眨一下,同伴们说血溅满身的我——在苍白的肤色与鲜艳的血液那强烈的对比下——我就象一个从地狱中升起的魔鬼一样可怕。
      可这些真不是我所愿意的。
      我所希望的生活并不是这样的,我所希冀的只是一幢坐落在达纳苏斯河流旁的小屋,嫁一位平凡然而风趣的男子,过平静的生活。当然,我还希望达纳苏斯的天空不再是永远的黑夜。
      或许我现在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最后那个愿望:永远不要黑夜。
      可我该怎么做?妈妈。
      谁能告诉我?
      ……
      (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中间缺失一页——书记员卢恩·西夫罗德注)
      ……我是三天前作为暴风城军队密探来到荆棘谷的,说实话我心里还是很害怕——您一定不知道这个看似平静可爱的谷地到底是多么危险。如果说以前做的一切任务都在联盟的势力范围之内,那么现在我和我的同伴们将真正地面对所谓“邪恶”的部落了,如今我总是数着夜隼的叫声不敢入眠,那些鸟儿的叫声就象尖细而锋利的刀子一下下地穿刺着我的心脏——入夜后营地里听到的只是心跳和沉重的呼吸,我明白,无论每个人表面上装出多么坚强多么开朗的样子,在夜晚总是会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没有谁知道明天是怎么样的,谁能活着谁会死去——这样的恐惧象疾病一样传遍了整个团队,谁都不知道当自己结束一场搏斗,疲惫地包扎绷带时,部落的盗贼会不会突然从你的身后钻出,把匕首送入你的第三和第四根肋骨之间……
      有时我也会想,那些部落的士兵和冒险者们也会有我们一样的想法吧?他们也得担心“恐怖”的联盟会在某个不知道的时候让死亡伸向他们之间的某个人吧?
      除了外貌和语言的不同,我们,我们联盟和部落究竟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而且,我们到底为了什么而战斗?
      三天中我们失去了两位同伴。杰佛孙·火炉,一位风趣的矮人,前天他过于紧张,自己的火枪走火射中了他的大腿动脉——这要了他的命——这样的例子在平时肯定会你们当作笑话吧?可是如果我们所有人都笑不出来,只要经历过这样压抑环境的人都笑不出来,留下的只有一座矮小的坟茔和莫大的悲伤;第二个是……对不起妈妈,我的眼泪把羊皮纸弄脏了……第二个是一位骑士:卡修斯·布莱特,他是我们的队长,也是……我喜欢的人,我们曾计划战争一结束就回他的故乡赤脊山结婚的。然而在昨天,在我们例行警戒营地附近区域,在吃过早饭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他——我们发现的只是一具被啃食得无法辨认的尸体,只有尸体旁边的圣锤能说明他的身份。妈妈,您知道吗?当时我站都站不稳了,同伴们轮流安慰我,有人提议为他报仇,可我们能做什么呢?我们只是一些无力的新兵,况且,如果叫我去恨那些部落的战士我也无从恨起——我是懦弱,然而他们又有什么错?
      究竟谁有错?
      妈妈,今天我杀了一个部落的亡灵盗贼——这是我第一次杀死敌对阵营的士兵。那是一位小巧的亡灵姑娘,她正在小心地剥着一张虎皮。于是我潜行,熟练地绕到她的身后,毫不犹豫地,迅速地抽出双剑,绞住了她的咽喉——那一刻我发现她非常慌乱,然而很快她就回到了冷静之中,她用匕首抵挡着我快速的进攻,在我给她重创的同时多处划开我的肌肤。妈妈你知道么,亡灵和人类的样子真的很象,那个亡灵姑娘的发型和脸庞和我以前的一个伙伴一模一样,她的头发干枯,毫无生命力,但看得出她也有着作为女孩的审美与心思——呵呵,妈妈她的头发上还别一个精致的发卡……
      我把剑插入了她的心脏——她是个好对手,我没想到她死的时候居然哭了,我看到有眼泪从她眼角流出,由于求生的本能她的手抓住了我的披风,嘴里微弱地念着几个我无法听懂的词语——妈妈您别看我现在写得如此忧伤,实际上当时我就象一位死神一样冷酷残忍,我毫无表情,甚至是微笑着抽出另一把剑钉入了她的头颅,她的目光终于暗淡下去了。
      我很疲惫。
      同伴们找到我时我精疲力尽地躺在亡灵姑娘的尸体旁边,我真的很累,已经无法再想是否会碰到猛兽和其他部落的冒险者了。他们说我杀死了一位比我高几个级别的部落——某种意义上对于我这样的新兵几乎毫无可能的事情。
      他们笑着拍我的肩膀,可我想吐,我真的很恶心。队里的牧师说,总会有习惯的一天,那时我们就麻木了。
      可那时的我们还是我们么?
      说实话我写这封信的主要原因是我想你们了,或许另外一个原因是我的恐惧已经快要把我的理性吞噬,妈妈,爸爸,我是多么想念你们啊,这一切如果从未发生该多好?如今我只能在黑夜中舔舐自己的鲜血,支持我的唯一信念就是战争结束后与你们团聚。我异常怀念起六年前对抗燃烧军团时整个艾泽拉斯的那种团结——至少是表面的团结,我还记得当时那位憨厚的牛头人先生来我们家做客时带我和弟弟去打猎的情景;还记得地精商贩在泰达西尔乡间小径上推着车卖各种好玩的东西的情景;我还怀念当时我们一家坐在涌泉湖畔钓鱼的快乐。
      那时,那时是何等幸福的时光?
      爱你的女儿:ENYA·SONG OF SHADOW
      六月四日于荆棘谷反抗军营地。
    5/5/2005

    王子的眼泪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镇上便有了这么一座雕像。人物是一位英俊的王子,身披高贵华丽的圣装,手执精美的宝剑,一年四季地站在小镇广场的中央。人们从广场走过,总喜欢抬头看一看王子,表达自己的敬意——虽然那只是一尊雕像。偶尔会有几个走累了的人在王子的脚边休憩一下,喝一口水,而后又重新上路。这里是顽皮的孩子们的乐园。孩子们喜欢在王子的周围跳啊,笑啊,乐啊,似乎这王子便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清晨,当照样的第一缕光辉照耀在王子的帽檐,小镇的人们便开始了一日的生计。商店的店家都陆续地把店门打开,打点好一切,准备迎接一天里的第一批顾客。主妇们早早地准备好早饭,又忙着洗起衣服来。姑娘们开心地坐在梳妆台前,精心打扮自己俊俏的面容。小伙子们呢,他们也正在抖擞着自己的精神,准备着今天在足球的较量中发挥自己最棒的水平。

    傍晚,在落日的最后一丝余晖从王子的猫眼上消失,整个小镇便被夜幕所笼罩。原本金黄色的小镇,换上了一件蓝色的外衣。小镇的人们开始聚在一起,与自己的家人、朋友讨论着这一天的新发现。店家们盘算着这一天的收入,而主妇们一定在向他们的男人抱怨着家务事的繁琐与无聊。小镇的一天便这样结束。

    这是一个平凡无奇却十分温馨的小镇。镇上的人们遇到有什么烦心的事总会去找王子,好像王子真的在那里,倾听着他们的倾诉。王子就好像是人们心中的神。

    王子真的只是一尊雕像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王子有着一颗美丽的心。那里面不仅仅是势头,那更是人一般温暖的心。

    夜。

    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冬天的脚步渐渐地近了,夜里也愈加的冷了起来。王子广场东面的一个小酒馆内仍然灯火通明,一派热闹的景象。一个醉汉慢慢悠悠的推开门,从里面摇摇晃晃的走了出来。

    “这鬼…天气,还挺…冷…”他一摇一晃的走到王子脚边,一屁股坐下,举起手中的酒瓶,由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王子啊,你看你这熊样…这么冷的天你穿这么点…看来你比我还穷啊…哈……”

    夜色中,远处蹒跚的走来了一位老妪,七十多岁的年纪。她蹒跚的走到醉汉的眼前。

    “Ali,走,该回家了。”老妪对醉汉说。

    “你别管,你…走!”醉汉不以为然的咆哮。

    “走,快跟我回去!”

    “妈,你不要管我!我就喜欢喝酒,不管你的事!”

    “可是这关Cathy的事!她是你的女儿!你就这样扔下她不管吗?”

    “管?她妈都不管了,我还管什么?!”

    “可她才七岁啊!”

    “那又怎么样?”

    老人上前抓住他紧握着酒瓶的手,“走,回家。”

    “不!”醉汉猛地把手挣脱出来,而她的母亲却一个趔趄栽倒在地上。

    “我宁可喝酒喝死也不愿意再回到那个家!”

     

    第二天。

    Ali又出门找活干去了。在这样的一个小镇中,失业的人会被看不起的。年幼的Cathy聪明可爱。虽然还没有到上学的年纪,但似乎懂得不少东西。

    “奶奶,”Cathy对躺在床上的奶奶说,“您知道太阳为什么总是从东边升起吗?”

    “为什么啊,小乖乖?”奶奶的眼中总是闪耀着慈爱的光芒。

    “因为王子总是看着东边啊!”小女孩认真地说,“大人们都说,东边是神灵住的地方,所以王子总是看着东方。太阳不就是神嘛!”

    小女孩笑了,灿烂的笑,眉宇间洋溢着幸福。

    奶奶也笑了,然而那笑中似乎带着一丝苦涩。

    “咳!咳!”奶奶忽然大声咳嗽起来。Cathy这下可慌了神,连声呼唤:“奶奶,您怎么了?”她紧张的样子说明她真的十分担心奶奶会出现什么状况。

    “奶奶没事…奶奶没事…”奶奶虚弱地躺着,仍然没有忘记安慰慌张的Cathy。

    一页又一页,奶奶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了,似乎将不久于人世。Cathy没有经历过也不曾见到过死亡,更无法理解什么是死亡。但是她似乎预感到自己慈爱的祖母会离开自己,永远的离开自己,于是寸步不离地守在床边。

    “Cathy,”奶奶用微弱的声音说,“无论如何,听你爸爸的话…好好照顾自己…记住…”

    “嗯…”小女孩听到这样的话,眼里噙满了泪水。

    “奶奶永远爱你…”

    “奶奶!”Cathy趴在奶奶身上失声痛哭。

     

    奶奶走了,女孩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疼爱她的人。从此以后,她就好像一个失去了帆的小船一样漂泊在这个“温馨”的小镇。她的父亲仍然终日不停的找活干,然后回家喝酒,要么就是在酒馆和的烂醉如泥才跌跌撞撞的回家,对Cathy却是从来不闻不问。

    冬天到了。天气已经不是一般的冷。人们都迫不及待的回到家中,坐在壁炉旁享受着冬日的宁静及家庭的温馨。这个小镇恐怕也只剩下王子和Cathy一家无法与汗了。王子毕竟只是雕像而已,他不会有什么冷的感觉。可是Cathy就不同了。这个七岁的小姑娘怎样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天呢?可恶的是,Ali竟然将自己打零工挣来的钱全用在喝酒上了,一个子儿也没有留下。他们只好守着一个没有火的壁炉,靠着身上裹着的几层被褥御寒。没钱就买不起柴火啊!然而Ali,这个无聊的醉汉,却依然乐此不疲的喝着他那该死的酒,即使这“鬼天气”将他的手冻得麻木也不愿停止。

    “爸爸,”Cathy哀求道,“不要在喝了,求求你了,去买些柴火回来吧!”

    “去你的!小孩子懂什么?这一点冷你就怕啦?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妈妈就是因为不喜欢你喝酒才会走的,呜…呜…”

    “闭嘴!你听谁说的?!”

    “人家都这么说。邻居们,还有其他大人们…”

    “好啊,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是吧?你给我滚出去!你去找他们去!我管不了你了!”

    “不!不!爸爸,我再也不敢这么说了…求你了…不要让我走…求你了…爸爸…”

    “出去!你要是觉得冷就去自己上山砍柴去!”

    Ali说着将Cathy撵出家门,然后把门“砰”的关上。

     

    夜。

    天上忽然下起了大雪。雪花簌簌地落下来,落在小女孩的头上,肩上。小女孩茫然的走到王子广场,来到王子的身边。

    寒冷的天气是她瑟瑟发抖。她找到一个角落,一个能容得下她幼小身躯的角落,紧挨着王子坐下来。

    “王子殿下。”Cathy对王子说,“人们都说你是这个国家最伟大的王子。您能告诉我为什么大家都不要我了呢?”

    “妈妈离开我们,奶奶也走了,爸爸又不要我了。我该怎么办?”

    “呜…呜…”Cathy蜷缩在角落里独自抽泣。

     

    白色的雪将这小镇的广场映得更亮了,如同白昼。王子依然高高的挺立在广场的中央,眺望着遥远的东方。那里似乎格外的明亮,在大雪的映衬下,这个世界似乎格外的美丽。

    王子的肩上已经落满了雪花,大雪却依然坚定不移地落下来。而Cathy,似乎也将被这白雪所吞噬。

    “妈妈,我好冷…”小女孩轻声呼唤。她的半个身子已经被白雪覆盖。“奶奶,我冷…”

    “这就是冬天吗?好冷…好冷…”

     

    当第二天的黎明来临的时候,雪已经停了。人们陆陆续续地从睡梦中醒来,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他们惊讶的发现,在这满地的大雪中,在王子殿下的身旁,躺着一个天真的小女孩。她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却天堂过上了快乐的日子。

    而那王子,脸上分明有着一道浅浅的泪痕……

    4/11/2005

    大海·泡沫·美人鱼

    (一)我绝望地站在甲板上,海风狂暴地将我的衣服撩起,刺痛着我的肌肤。匕首在我的手中紧紧地攥着,无法放下。心怦怦的跳着,充满了紧张与无助。时间似乎凝固了一般,怎么也感觉不到它的流动。

    我兀立着,没有任何表情。我听到了钟声,船长的钟总会在六点的时刻响起,叫他起床。

    时间快到了,我知道。

    出现了晨曦。太阳的第一线光芒从天边射来,好温暖。

    时间到了,我爬上船舷。泪水轻轻的滑落我的脸颊,然后被风吹进了大海。

    我纵身一跃。

    大海,我的家,我回来了……

     

    (二)我是一只海中的美人鱼,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这片美丽的水域。这里生活着我的亲人,我的伙伴,以及我的妹妹。她叫艾沙,使这一带最美丽的美人鱼。我们从小到大一起生活,一起嬉戏,从未分离。直到有一天……

    我病了。病得那么重,连母亲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艾沙被母亲叫去外婆家那些药来,那是些很珍贵的药,平时都很少用的。艾沙听话的出了门。可是,她却再也没有回来。心急的母亲最后不得不自己去外婆家取药。回来的路上,母亲从海龟的口中得知,一只美丽的小美人鱼被人类的网捕走了。

    天啊!

    我的病终于好了。可我却失去了我的妹妹。我觉得这太不值得了,母亲也整日以泪洗面。我们都知道美人鱼被人类捉住是什么下场。我们都曾许多次的听说我们的同类被人类折磨致死的消息。

    我时刻思念着我的妹妹。我不愿意让她就这样离开我们。我决心把她救回来。

    巫师是我们这里最能干的人,他住在一个大的珊瑚礁中。他说他愿意帮助我。“我需要一个人的身体。”我说。

    “可以,”巫师回答,“但是,我需要你的声音。”

    他需要我的声音?为什么?难道因为我的声音响夜莺?给不给他呢?给不给呢?……

    “好吧,”我终于决定,为了我的妹妹,“既然你想要。但是,你要给我我所要的。”

    “那么好吧,我可以把你变成一个人。不过我的法力有限,只能维持你一年的时间,如果一年之内你找不到,那你会化为泡沫的。想好了吗?”

    “嗯……”

    ……

    我发现我的身体在燃烧。我下身的鳍和鳞正在慢慢地融化,显露出人类腿的形状。我的胸口也在燃烧,渐渐地,我发现呼吸越来越困难了。摸摸我的耳边,鳃正在消失。这一切太可怕了!我想喊,但是喉咙里只能发出微弱的声音。我好热,好热……

     

    (三)我醒了。赤身裸体的躺在海滩上真不是滋味。站起身,我眺望着大海。那就是我的家吧,我想,原来是这么的美呀……

    忽然地,出现了一个女孩。我的样子着实把她吓了一跳,我看得出来。她告诉我她叫艾沙。这令我很惊奇,没有向过会有这么巧的事情。随后她把我带到了她的家,一个小木屋。木屋很精致,就像她的人一样,我想。屋里住着她和她的父亲。她尝试着问我的名字,我很想回答,但却无法回答,因为我无法发出声音。

    说实话,我确实挺喜欢眼前的这个女孩。女孩的父亲给了我一套他的衣服穿上。这些衣服又厚又重,怎么也不习惯。根本不能和我在海里时相比。我于是很奇怪,人类为什么要穿衣服呢?赤身裸体不是很舒服吗?

    在女孩的木屋住了一夜,我想起自己的任务,便准备走了。艾沙看见我有想走的意思,便来问为什么。我想告诉她,我想把一切都告诉她。但任凭我怎样手舞足蹈的比划,她总是不能理解。“我要找我的妹妹!”我真像这样大声对她说。但是我喊不出。

    “不论你去那里,我会跟着你的。”她肯定地看着我。于是,她背起行囊,告别父亲,与我一起走出了这美丽的海滩。

     

    (四)我们来到一座座城市,寻找人和妹妹可能出现的地方。在辗转中,艾沙终于明白我东奔西走究竟为了什么。她于是积极的帮助我寻找。在一路上,艾沙对我的呵护简直无微不至。同时,我也学会了用笔和她交流。在不断的交流中,我发现,我渐渐地爱上了这个可爱的海滩上的女孩。

    一个个城市被我们跑在身后,我们却始终没有发现美人鱼的踪迹。终于,在这一年中的第11个月末,我们打听到了一点消息。我们听说,有一个马戏团曾经展览过一只美人鱼。我看到了希望。

    我们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不断打听这个马戏团的下落。在我们终于听说他们现在正在另一个城市时,我的时间却不多了。

    时间如水般的飞逝。不经意间,又是十天过去了。我们终于找到了那个马戏团。我也终于找到了我的妹妹。

     

    (五)我被允许观看这只“传说中的”美人鱼。

    我缓缓地走到一个大池子前。池子里正躺着一只美人鱼。没错,我认出了,这就是我的妹妹。劳累的辗转奔波与展览是她原本美丽的容颜变得憔悴,原本丰满的身材变得瘦削。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我找了一年的妹妹。人类的折磨一定让她收够了吧,可怜的妹妹。她看上去似乎很累的样子。

    她被响动惊醒了,慢慢地睁开眼。她看到了我,看得出来,她很兴奋,但她太虚弱了,甚至可以用“奄奄一息”来形容她。她轻轻的摆了摆尾巴。

    她还是那么的可爱。

    泪水无声地从我的脸颊滑落下来。我跪在池边,向凑近一些,再近些,以便能看得清楚一些。

    我听见了,我听见了艾沙的声音,她轻轻的交了一声“哥”。那声音那么的甜蜜,还像以前一样婉转动听。那声音把我带回到大海,带回到过去欢乐的时代。

    艾沙向我伸出一只手,她一定很想摸摸我吧。我抓住她的手,紧紧地攥住。“哥,你还好吧?”我点点头。“哥,我知道我快不行了,能够撑到现在是因为我还想再见你一面。如今,我的愿望已经实现,我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艾沙望着我,似乎有说不完的话。没有机会说了,她轻轻的唤了一声“哥…” 便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她走了。

    泪水无声无息的流过我的脸颊,落到水中。那水中躺着的,是我的妹妹,我永远的妹妹。

     

    (六)海滩上的女孩还在为没有找到我的妹妹犯愁,她还对我没有在看到美人鱼时表现出惊异而感到奇怪。我一直没有告诉她我是美人鱼,虽然我们可以用纸笔交谈。她一直以为我的妹妹离家出走,并在一家有美人鱼的马戏团里干活。我告诉她我的叔叔开着一个这样的马戏团。

    我告诉她,我不准备再找下去了。

    “为什么?”她很奇怪地问。

    “时间到了,我该回家了。”我写道。

     

    (七)我们乘上了去另一座大城市的船。我以为,我找到了妹妹,虽然没有把她带回来,但也可以回家了。乘这艘船也正是因为它经过那片海域。

    可是,我发现,这一切并不是真的。

    一天夜里,巫师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不,你现在还不能回去。”我听到他的声音,可他的嘴并没有动。

    “为什么?”心底一个声音说。

    “因为你爱上了人类。”(奇怪,他竟然能听见)

    “可我找到了我的妹妹呀!”

    “但她已经死了,而且含有对一个人类的爱的美人鱼时没有资格回去的。这会带来麻烦。”

    “但是……这……”我不知所措。

    “我有一个办法,杀了那个人。”

    我办不到,她是我所爱的人,我不能杀她。但是,我要回家,那里有我的亲人,以及我的伙伴。那里有我的一切,我要回去。可我不能杀了艾沙;我已经失去了一个艾沙,不能再失去一个……

    ……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一起出来吗?”艾沙问。

    “为什么?”我在纸上写道。

    “因为我一看到你就爱上了你……”

    ……

    我拿起一把匕首,来到艾沙的床边。

    “你要回家,你要回家,你要回家……”我对自己说,希望一次获得下手的胆量。

    但是,终于,我没能下得了手。

    如果杀了心爱的人,那么即使回去又有什么意义?

    ……

     

    (八)落下来的感觉真好,我可以感觉到海面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匕首悄悄的从我的手中滑落。太阳的光芒照在我的身上,让我的血液沸腾起来。

    好热啊,真的好热啊!赶快让我进入大海里吧!让海水冷却我燃烧的心……

    海水顿时将我包围,但却不能浇灭我身体中的火焰。我感觉到我在熔化,我的身体,我的血液,我的心……

    如果作泡沫可以回家,那么,很好……

    如果作泡沫可以和艾沙在一起,那么,也很好……

    粉色的卡布奇诺

    (一)安的网名叫做“粉色的卡布奇诺”。

    她爱喝咖啡,而且只喝卡布奇诺,她的家中总是预备着许多的卡布奇诺供她享用。

    她喜爱粉色,家中的天花板、墙壁、衣柜等等,都被她精心地油漆成了粉色,让人感觉很是温暖。

    她于是把自己叫做“粉色的卡布奇诺”;她于是把自己当作一个粉色的天使,固执地喜欢着粉色,喜欢着温暖的卡布奇诺。

     

    (二)第一次和安约会是在两年前的冬天,她21岁,我22岁。

    我们漫步在城市中心的商业街。街上的人们都在热情地欣赏着城市的景色,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我们也漫无目的地走着,有时逛逛这家店,有时逛逛那家店。我们乐此不疲地穿梭于这条繁华的商业街。

    或许和女孩子逛街就是这样啊,嗬嗬,每个女孩都渴望能够变得更美丽一些,让身边的男孩对自己死心塌地。安,也是这样的一个女孩。

    时间过了很久。我们在这条商业街上也已走了一个来回。似乎是该回去的时间了。

    “林,”安看着我,轻声地对我说,“跟我去一个地方吧,一个很好的地方。”

    我想告诉她已经很晚了,但是看着安的眼睛,我无法开口。“好吧!”我点点头。

    安领着我走过了几个街区,拐了几次弯,来到了她所说的“好地方”。这是一个咖啡屋,叫做“静谧”。

    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地方,的确很静谧。天花板上和墙壁上都被粉刷成了蓝色的夜空。夜空里还有许多的星星,把整个咖啡屋装点得非常雅致。

    我惊讶于老板的独具匠心,安却没有说什么,只是径直地走到一个座位上坐下。我也坐下,服务生便来到了桌前。

    “两杯卡布奇诺,谢谢。”安对服务生说。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卡布奇诺,但既然她点了,那么我也尝一尝吧。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并没有说话。是的,都没有说话,就像逛街时那样的沉默。然而,我们都在倾听,倾听着老板娘所唱的《七朵水仙花》。

    I may not have a mansion,

    I haven’t any land……”

    悠扬的歌声在耳边回荡。这确实是一首很动听的歌,但是我更惊讶于老板娘的唱功如此的优秀。真的,说不定哪个歌星都没有她唱得好。

    “她原来是一个音乐制作人。”安告诉我。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

    But I can give you morning on a thousand hills
    and kiss you and give you seven daffodils……”

     

    (三)之后的我们便又开始了工作的生活。工作的忙碌与生活的艰辛并没有让我们改变。我们坚定不移的深爱着对方。时间没有能够改变,一切都无法改变,就好像案,一致的品味她的卡布奇诺,从未间断。

    半年后的一天,我接到安打来的电话。

    “林,到静谧咖啡屋来好吗?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我依照约定来到咖啡屋门前。安正安静的坐在屋内的一个角落,穿着粉色的T-shirt。透过玻璃窗向她挥了挥手,便走了进去。

    “怎么了?”我发现她一脸憔悴的样子。

    “林,我找你来是想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说吧。”

    “能搬到我那里去住吗?我一个人太寂寞了。而且……我病了。”

    “什么病?”

    “先别忙问。”她看着我,手中抚摸着那被卡布奇诺,“还记得这咖啡屋的老板娘吗?”

    “记得啊,唱歌非常的好。怎么了?”

    “其实,踏实我姐姐……”

    接着,她给我说了她姐姐的事情。

    她姐姐原是一名音乐制作人,在业内小有成就。但是由于遗传的原因,她的眼睛越来越差,最终导致失明。她的男友,毅然地捐出了自己的左眼,献给她。她的男友是一个地方天文台的台长,爱好天文学,以追逐星星为第一乐趣。可以想见,眼睛对于他是多么重要。然而他却献出了自己的眼睛。她的姐姐在接受了移植手术后在事业上重新取得了成功,可是她姐姐的男友却在一次意外事件中失去了右眼……

    我终于了解了这个“静谧”咖啡屋的来历。它其实也是一个爱的结晶,是女友送给男友的一片星空,让男友在黑暗中继续追逐他的星星……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老板娘总是带着一副墨镜。

     

    (四)第二天。我搬进了她所住的公寓楼。有一段时间,她好像非常的快乐,然而,这样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多久,大概只有八个月吧,便被打破。

    她病了,病得很重。不只是高烧不退,她还告诉我她现在什么都看不清。我想尽了一切办法买各种药给她吃,但是不管用。焦急万分的我竟然忘记了送她上医院,等到想起来,却……

    “太迟了!”医生遗憾而又带有些斥责的对我说,“如果早一些送来,或许还能保住眼睛,现在能不能活命都成问题了!”

    上帝保佑,一定要保佑她平安无事……我对自己默默地念着……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安的姐姐和姐夫终于来了。安的姐姐推着轮椅上的丈夫,急匆匆地来到手术室门前。是我通知他们来的。他们急切的询问安的情况,我却无言以对,只是一个劲地敲打自己,一个劲地说“都快我,都怪我……”

    我知道,安一直以来都害怕家族的遗传病会在她身上出现。因此她需要我来照顾她,关心她。但是命运终究没有放过这个可怜的女孩,让她患上了这种可怕的病症。

    (五)医生从手术室走出来,脸上写满了遗憾与疲惫。他告诉我,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终于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但是她至多只能活一个星期了。所以,我们要有什么事情尽快办。

    不,我不相信。天知道这个狗屁医生究竟在讲些什么。我没有听懂。为什么一个前些天还好好的女孩子现在就快要死了呢?这怎么可能呢?

    我尽量让自己不去相信这个事实。我尽量让自己在安的面前表现得很平静。这样便不会给她带来心理压力。

    “林,”安对我说,这是七天中的第四天,“能带我去‘静谧’咖啡屋吗?我想喝卡布奇诺。”我无法拒绝她的要求。在征得了医生、护士的同意后,我扶着安,一步步地走出医院,走向我的车,然后我驾车带她去咖啡屋。

    “林,”安轻轻地说,“告诉我,我是不是没有几天了?”

    “哪有的事!你看你这么健康!”我的鼻子有点酸。

    “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我自己的身体我还不了解吗?姐姐能够只失去一双眼睛是因为她的身体棒,整天地运动,而我,这么弱的身体,是经不起疾病的考验的。尤其是这种遗传病。”

    我不知该说什么,只好说几句话安慰安慰她。接下来便是无尽的沉默。

    “林,”安突然对我说,“你能想我求婚吗?”

    我疑惑地望着她。

    “我知道女孩要男孩求婚是不太好啦,但是我真的想体验一下被求婚地感觉。”

    我想了想,然后单膝跪地,右手抓住她的右手,用最古老的方式向她求婚:

    “美丽的安小姐,您愿意嫁给我,做我终生的伴侣吗?”

    “我愿意。”

    安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一切,为我们鼓起掌来。这是响起了熟悉的音乐,那是“Brothers Four”的那首《七朵水仙花》。

    是安的姐姐。

    I may not have a mansion,
    I haven’t any land
    ……”

     

    (六)安走了。

    临走前她告诉我,和我在一起的时光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有些俗套,呵呵。

    但是我愿意相信。

    有过了近一年,又是一年冬天。我走进了“静谧”咖啡屋。屋里的蓝色夜空又一次映入我的眼里。这是我第一次在没有安陪伴的情况下来到这里。

    找个位置坐下,脱去身上的围巾、帽子和手套。“两杯卡布奇诺……哦……好的,两杯谢谢。”

    不久,咖啡来了。一杯放在我的面前,一杯放在对面。轻轻的咂着咖啡,就好像安仍然坐在对面看着我。

    安曾经对我说过,她喜欢卡布奇诺是因为喝它时会有一种家的温馨的感觉。

    我也爱上了卡布奇诺,因为喝它时也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七)走出咖啡屋。下雪了,地上的积雪还未融化。又开始下雪了。我把围巾裹得紧了些。

    抬头望望天,我看着漫天纷飞的大雪。在大雪的深处,我似乎看见一个天使,一个粉色的天使。

    没错,一个爱喝卡布奇诺的粉色的天使。